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主旨: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「111學年度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(閩南語文及客語文)專長教師獎勵及補助計畫」補助項目修正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5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1275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府前以112年5月5日屏府教學字第11218225700號函文學校旨揭計畫,旨揭內容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計畫如附件。
三、申請期限延長至112年6月21日(星期三)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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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5-1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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